[人物簡介:姚崇(650-721年),字元之,陜州硤石,祖籍吳興,唐代著名政治家。他一生三次為相,有“救時宰相”之稱,地位很高,但是以身作則,生活儉樸,清正廉潔,直至生命的盡頭。]
唐朝開元年間,吏部尚書魏知古要去洛陽一帶考察官員政績。宰相姚崇有兩個兒子在那兒當官,離京前,魏知古特地到姚府辭行,不料姚崇對他十分冷淡。
魏知古是姚崇一手提拔起來的,他到洛陽之后,私下接見了姚崇的兩個兒子。姚崇之子請求魏知古在皇上面前為自己美言。
玄宗皇帝接到魏知古的奏折,見他極力贊揚姚崇的兒子,便宣姚崇進殿,對姚崇說:“你的兩個兒子很有才干,政績不錯,朕有意提升他倆。”
姚崇坦然地說:“我這兩個兒子才識平平,又不善理政,不足以提拔。”
唐玄宗見姚崇能秉公處事,十分高興地說:“魏知古徇私妨礙公事,辜負了你對他的教導,我也不能原諒他,看來只有罷了他的官,以正朝綱。”
姚崇復奏道:“我教子不嚴,罪該受罰。如果陛下因此事貶謫魏知古,那人們就會說他是當了我的‘替罪羊’了。”唐玄宗聽后十分贊許,遂令魏知古改任工部尚書。
為了勸誡滿朝文武兼對子孫晚輩,姚崇寫下了《五誡》,告誡為官處世之道。臨終前,他撰寫了《遺令誡子孫文》,給子孫留下家訓遺囑,告誡子孫不要妄圖富貴。
好家訓澤被后世,姚崇的子孫把姚崇的家訓和遺囑,作為家族的“藩籬”,作為處世的“標準”,世代遵守,代代相傳。他們大多忠于國家,為百姓做事,彰顯了仁義之風。姚崇的家風家訓不僅成為其家族傳承的道德規范,更是中華家訓中的經典。
(來源: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、中國紀檢監察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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