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8年,周恩來的侄女周秉建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,赴內蒙古插隊。那一年,她剛滿15歲。臨行前,周恩來親切地囑咐她扎根大草原,虛心向牧民學習,搞好民族團結。兩年后,周秉建在當地應征入伍。
當她在北京軍區參加完新兵集訓,穿著一身戎裝走進西花廳時,周恩來對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:“你能不能脫下軍裝,重新回到內蒙古草原?你不是說內蒙古草原天地廣闊嗎?”周秉建急忙解釋自己參軍不是走了后門,而是通過了體檢政審的正常手續。周恩來搖搖頭,嚴肅地說:“你參軍雖然符合手續,但內蒙古那么多人,專挑上你,還不是看在我們的面子上?我們不能搞這個特殊,一點也不能搞。”
回到部隊的當天,周秉建流著淚向部隊領導寫了離隊申請,在伯伯的督促下,重新回到了大草原,直接住進了牧民的蒙古包。
事實上,早在新中國成立之初,因不少故鄉親友要謀求一官半職,周恩來曾專門召集家庭會議,定下“十條家規”:一、晚輩不準丟下工作專程來看望他,只能在出差順路時來看看;二、來者一律住國務院招待所;三、一律到食堂排隊買飯菜,有工作的自己買飯菜票,沒工作的由總理代付伙食費;四、看戲以家屬身份買票入場,不得用招待券;五、不許請客送禮;六、不許動用公家的汽車;七、凡個人生活上能做的事,不要別人代辦;八、生活要艱苦樸素;九、在任何場合都不要說出與總理的關系,不要炫耀自己;十、不謀私利,不搞特殊化。
周恩來是國家總理,管理著一個“大家”,但他始終把自己當作人民的勤務員,以身作則。“十條家規”,既是豐厚的“精神家產”,更是醇正的好家風。它像一面鏡子,告誡我們如何掌好權、用好權,如何過好權力關、親情關。
文章來源: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 圖片來源: 圖片來源:央廣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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